曾布說了一堆話,反正你章衡也是投機新法升的官,怎么李定不行?
章越道:“升降官員有格,之前李承之因舉免役法有功以選人之身不經舉削,直改為京官,可見過制誥封還過詞頭?”
選人改京官要從五名京官手里拿到五份舉削,方才可以改京官。
但李承之沒有這個流程直接授予京官,此事非常不符合規矩,官家也親口說,這樣的事朕很少為之,但為了你破一次例。
此事發生在李定授予諫官之前,當時宋敏求三位舍人對此沒有異議。
可沒想到下不為例,往往都變成了下次請繼續!
李定也是選人,也是沒有經過官員舉削,但居然就直授為御史。這換了誰也頂不住啊,不是一個權字可以解釋一切的。
曾布一愣,章越說得確實有道理正要說話……
章越道:“我這么說非五十步笑百步,而是一個格字。我們讀書人講經權二字,經是制度,權是權力。李定可以因贊同青苗法不經舉削改京官,這是權,但直授為御史則不合于經,此事還請子宣稟告給王參政!”
聽章越這一番解釋,曾布還要絮叨幾句,但章越道:“子宣啊!你是子固的弟弟,我們有舊誼,故而我一直給你留有余地,再說下去就把話就講透了。”
章越的意思,你李定升官必須講一個格字,升京官可以,但御史免談。
把話講透的意思,若你再下讓李定為御史的詞頭,我照樣封還你的詞頭!
章衡聽了章越的話點點頭道:“不錯,我也是這個意思。”
曾布聽了章越的話,也唯有無奈地聽從了,然后起身告辭。
曾布回去稟告王安石后,王安石倒是沒有意外道:“子宣盡力了便是。”
頓了頓王安石道:“這青苗法我法自計相李清臣(李參),當初我在三司時雖久與他不合,但如今青苗法卻行之無疑!”
曾布道:“天下皆不知相公的苦心,青苗法已是推行至天下,據布所知,青苗法在民間極便,之前王廣淵陜西實行青苗法至今一年,其中一州散青苗錢五千余貫,每年兩限,家至戶到,僅計得息錢兩千余貫。”
青苗錢說是兩分利,但限期是半年,故而年利率其實是百分之四十。
曾布舉例陜西一州放青苗錢,用五千貫本錢一年貸給民間兩次,得息錢兩千余。
曾布道:“若是朝廷真正推廣至各州縣,每年可得錢數百萬貫。而且得到青苗法一半存留,一半再散息,每年皆可加增。”
曾布說了一番青苗法的前景,王安石問道:“地方可有抑配?”
曾布沉默了一會道:“確是難止抑配。”
王安石看了曾布一眼道:“看來真如當初蘇軾所諫,朝廷不許抑配,只是一紙空文了。”
青苗法這暴利之下,可想而知地方州縣為了增加財政收入,朝廷不許抑配的話,就是一紙空文。
曾布道:“相公,但朝廷如今已改青苗法,令一等戶不得過十五貫,如此不過三貫,五等戶不過三百文,縱有抑配又有什么妨礙?”
王安石道:“你說的是,但這是章度之想的辦法,他雖反對青苗法,但對青苗法確有功勞!”
說到這里,王安石對曾布道:“如章越之意,改李定為他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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