查公用錢,不由令人想起公用錢案。
這是慶歷新政時,對付范仲淹等支持新政官員的政治打擊。
官員一般有兩等錢,一等是公使錢,一等是公用錢。
不明白的人常常會將二等搞混了。
總而言之公使錢是可以放入官員自己的腰包的,但公用錢則是朝廷撥給官員的經(jīng)費,可用作官員宴飲,饋贈等等開銷之上,但就是不能私用。
這筆錢有點類似于三公消費,官員們普遍會在這筆錢的用途上出問題。
慶歷新政事,反對變法一派正是用此來打擊張亢,滕宗諒,他們都是范仲淹的心腹。
最后在調(diào)查下,張亢承認(rèn)自己私用公用錢與番人貿(mào)易,還用來放息,甚至將共用錢贈給一些自己朋友。至于滕宗諒最狠,一把火將共用錢的賬簿都燒掉了。
所以看得出張亢,滕宗諒在公用錢的使用上都有問題。
若真要用此事辦某個官員,可謂一查一個準(zhǔn)。
聽到官家要以公用錢案查章越,歐陽修不由想起了當(dāng)年滕宗諒,張亢之事。
仁宗皇帝派出盛度查辦滕宗諒與張亢時,當(dāng)時身為諫官歐陽修明確反對。
如今聽官家要查章越,歐陽修再度站出來道:“官家,朝廷官員如今枉費公用錢之狀禁也禁不住,似當(dāng)初滕宗諒,張亢二人皆是尚氣之人,平日待友人都是好施浮財,饋贈過厚。”
“使用公用錢過度無可厚非,只要當(dāng)今官員不侵使系省官錢,即已算得清官。”
官家對歐陽修還是十分尊重的,他對歐陽修道:“歐卿,滕宗諒當(dāng)初被重罰,不是因他濫用公用錢,而是燒去帳簿。”
“自然朕要處罰章越,實因他毆打了朝廷大員,而非濫用公用錢之故。此事朕意已決,歐公不必再勸!”
歐陽修長嘆一聲,他從未見過如此官家。而此刻張茂則已是帶著宮中侍衛(wèi)將交引監(jiān)包圍。
至于章越自昨日毆打韓贄之后,則是回衙住在了交引監(jiān)的官舍之中。
自己在汴京好容易置辦的屋舍被大水沖毀了,如今母子都住在吳府,自己遇了這事也沒與十七娘商量,于是就買了兩瓶酒回到了交引監(jiān)后,自斟自飲了一晚上,排解了心底的情緒。
到了張茂則抵達(dá)時,章越剛剛被蔡京叫醒,得知張茂則率領(lǐng)宮中侍衛(wèi)已是將交引所團(tuán)團(tuán)包圍,說是要交出公用錢帳簿來。
章越絲毫不慌亂,當(dāng)即揭下了系在腰間的庫房鑰匙,讓張茂則自開賬庫去查,自己則是繼續(xù)合被大睡。
蔡京稱是一聲,當(dāng)即出門見了張茂則。
此刻交引監(jiān)里所有官吏書手皆站在門廊處驚疑不定地看著他們。張茂則對蔡京道:“這些官吏每月可曾支取公使錢?”
蔡京回稟道:“有的,每名每月伙食用度是五貫錢,每月三小宴,兩月作一大宴……”
“可有請女樂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