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資序差兩等,則稱‘權發遣’。
鹽鐵判官序資最低為太常博士,章越與呂大防本官都差了一等,因此都加了權判二字。治平年間韓琦還以知東明縣的皮公弼,為權發遣度支判官,那么他的本官應比章越與呂大防還低一等。
無論是權判還是權發遣,都是高職低配的意思。
王安石變法時,因為手頭沒有可用之人,于是提拔了大量年輕官員充任朝廷要職,故而熙寧年間‘權發遣’三字可謂滿天飛。
要知道大宋朝的特色就是冗官多,高職低配擠占了大量按班序資的官員的位置,此舉導致了權發遣也變得臭名昭著。
比如兩位宋朝官員路上碰到,一人問道:“你是權發遣啊,我也是權發遣。”
另一人回道:“你才是權發遣,你全家都是權發遣。”
當然韓琦不是王安石那樣手頭上沒人用。他驟拔章越和呂大防為鹽鐵判官,也是他要賣面子給歐陽修與韓絳兩位心腹。
韓琦見章越沉默不出聲,于是示意呂大防先行退下。
政事堂內章越言道:“下官資輕而驟進,雖怕難負眾望,但蒙相公提拔,唯有傾其所能,效命于相公。還請相公吩咐……”
章越心知官場上無論是低職高配,還是高職低配都有特殊的意義所在。韓琦身為宰相,對于官員的選用,他選擇自己為如此要職,那么既有他講人情之處也有他不講人情之處。
故而不是傻乎乎地去赴任,而是要先搞清楚上面的意圖所在。
韓琦微微露出笑意,攏袖伸出手指依次數道:“如今鹽鐵司副使一人,勾管一人,判官三人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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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鹽鐵司之下設七案,分別是兵案、胄案、商稅案、都鹽案、茶案、鐵案、設案等,由三名判官分轄。”
韓琦伸出七根手指后然后道:“我的意思,讓你獨巡都鹽案一案!”
章越一聽頓時精神大振。
都鹽案,也就是大宋朝里有關于鹽的事,他都可以管。
宋朝實行官鹽制度,官鹽的收入是財政的大頭,這權力實在大的驚人,竟安排給自己。
但話說回來,自己雖說沒有經驗。不過真正操作起來其實也不難。
因為都鹽案具體事務下面由孔目負責,孔目下面還有積年老吏打理,這些人對于案事可謂相當熟練。
正所謂‘流水的官員,不動的胥吏’。
官員流動性太高,經常是干個一兩年就調走了,對事務的專業性其實不強,具體事務都是由胥吏負責的,王安石當初上萬言事時就抨擊過這一點。
故而即便沒什么經驗,章越照樣可以出任三司判官這樣的要職。
那么章越能做主的權力大不大?
其實可操作的空間也不大,章越上面還有管勾司事管著,管勾上面還有鹽鐵副使,鹽鐵副使上還有三司使。
更不用說其他監督的官員。
三司使名義上直接向官家匯報,但其實大多事還是要聽宰相的。
但縱是如此,鹽鐵判官,而且還是主巡鹽案,是一個相當相當有實權的事務官。